堅持懲防治結合筑起防范詐騙“防火墻”
4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fā)布10件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lián)犯罪典型案例,以及加強司法辦案、依法打擊犯罪,開展能動履職、協(xié)同推進網絡治理的相關成效。檢察機關希望通過發(fā)布這批案例,起到警示犯罪分子、引導社會公眾、推動行業(yè)治理的積極作用。
這10件典型案例分別是:魏某雙等60人詐騙案,邱某儒等31人詐騙案,張某等3人詐騙案、戴某等3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劉某峰等37人詐騙案,吳某強、吳某祥等60人詐騙案,羅某杰詐騙案,徐某等6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施某凌等18人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唐某琪、方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周某平、施某青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從案件類型看,有五件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另外五件則是與之關聯(lián)的網絡黑產犯罪。10件典型案例較為全面反映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樣態(tài),深入揭示了此類犯罪的社會危害。據了解,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主要特點表現(xiàn)為領域廣、手段新、危害深。在這批典型案例中,劉某峰等37人詐騙案的犯罪分子以組建網絡游戲情侶為名引誘玩家高額充值騙取錢款,是一種新型的“游戲托”詐騙方式;魏某雙等60人詐騙案的犯罪分子以投資虛擬貨幣為名,搭建虛假交易平臺跨境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騙取700余名被害人1.2億余元;徐某等6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中,電信部門代理商和勞務公司內部人員相互勾結,利用工作便利,非法采集務工人員身份證、人臉識別信息激活手機卡,并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公民個人信息已經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基本物料’,犯罪分子或是通過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注冊手機卡、銀行卡,以此作為詐騙犯罪的基礎工具;或是利用這些信息對詐騙對象進行‘畫像’實施精準詐騙?!弊罡邫z第四檢察廳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高度重視公民個人信息保護,下一步,檢察機關將把懲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作為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重點工作,將行業(yè)“內鬼”和職業(yè)團伙作為重點從嚴懲治。有效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要從每個人做起,希望大家切莫貪圖眼前蠅頭小利,切莫追隨不良網絡文化,切莫輕信“前沿概念技術”,提升防范意識和能力,筑起防范詐騙的“防火墻”。
案例八、施某凌等18人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多人參與、多途徑配合搭建專門運輸通道向境外運送銀行卡套
【關鍵詞】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銀行卡 物流寄遞【要旨】
當前,銀行卡已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基礎工具,圍繞銀行卡的買賣、運輸形成一條黑色產業(yè)鏈。檢察機關要嚴厲打擊境內運輸銀行卡犯罪行為,深入推進“斷卡”行動,全力阻斷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物料運輸通道。結合司法辦案,推動物流寄遞業(yè)監(jiān)管,壓實企業(yè)責任,提高從業(yè)人員的法治意識。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施某凌,無固定職業(yè);
被告人王某韜,無固定職業(yè);
被告人吳某鑫,無固定職業(yè);
被告人蔡某向,某快遞點經營者;
被告人施某補,無固定職業(yè);
被告人鄭某,某快遞點經營者;
被告人施某莉,無固定職業(yè);
其他11名被告人基本情況略。
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間,時在菲律賓的被告人施某凌以牟利為目的,接受被告人王某韜以及“周生”、“龍蝦”(均系化名,在逃)等人的委托,提供從國內運送信用卡套件到菲律賓馬尼拉市的物流服務。
被告人施某凌接到訂單后,直接或者通過被告人吳某鑫聯(lián)系全國各地1000多名長期收集、販賣銀行卡的不法人員,通過物流快遞和水客攜帶運輸?shù)姆绞?,將購買的大量他人銀行卡、對公賬戶通過四個不同層級,接力傳遞,運送至菲律賓。具體運輸流程如下:首先由施某凌等人將從“卡商”處收購的大量銀行卡以包裹形式運送至蔡某向等人經營的位于福建晉江、石獅一帶的物流點;再由被告人施某補等人將包裹從上述物流點取回進而拆封、統(tǒng)計、整理后,乘坐大巴車攜帶運往鄭某等人經營的廣東深圳、珠海一帶的物流點;后由往來珠海到澳門的“水客”以“螞蟻搬家”方式,或由被告人鄭某通過貨車夾帶方式,將包裹運往被告人施某莉在澳門設立的中轉站;最終由施某莉組織將包裹從澳門空運至菲律賓。包裹到達菲律賓境內后,吳某鑫再組織人員派送給王某韜以及“周生”、“龍蝦”等人。
經查,被告人施某凌等人參與運轉的涉案銀行卡套件多達5萬余套,獲利共計人民幣616萬余元。
二、檢察履職過程
本案由福建省晉江市公安局立案偵查。2019年11月1日晉江市人民檢察院介入案件偵查。公安機關于2020年4月20日、10月4日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將本案被告人分兩批移送起訴。檢察機關于同年8月18日、11月4日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對被告人分批提起公訴,晉江市人民法院對兩批案件并案審理。2021年5月6日,晉江市人民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處施某凌、王某韜、吳某鑫、蔡某向、施某補、鄭某、施某莉等18人有期徒刑九年至二年三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至二萬元不等。部分被告人上訴,同年9月13日,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決。
根據本案所反映出的物流行業(yè)經營的風險問題,晉江市檢察機關會同當?shù)厣虅?、交通運輸、海關、郵政部門聯(lián)合制發(fā)了《晉江市物流行業(yè)合規(guī)建設指引(試行)》,通過建立健全物流行業(yè)合規(guī)風險管理體系,加強對行業(yè)風險的有效識別和管理,促進物流行業(yè)合規(guī)建設。同時,督促物流企業(yè)加強內部人員法治教育,加大以案釋法,切實推進行業(yè)規(guī)范經營發(fā)展。
三、典型意義
(一)嚴厲打擊境內運輸銀行卡犯罪行為,全力阻斷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物料運轉通道。當前,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為了轉移詐騙資金,需要獲取大量的國內公民銀行卡,銀行卡的轉移出境成為整個犯罪鏈條中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實踐中,犯罪分子往往將物流寄遞作為運輸?shù)闹匾?,通過陸路、水路、航空多種方式流水作業(yè),將銀行卡運送到境外。為此,檢察機關要深入推進“斷卡”行動,加強物流大數(shù)據研判分析,掌握銀行卡在境內運轉軌跡,依法嚴厲打擊買賣、運輸銀行卡的犯罪行為,尤其是要切斷境內外轉運的關鍵節(jié)點,阻斷銀行卡跨境運轉通道。
(二)推動社會綜合治理,促進物流寄遞業(yè)規(guī)范經營。物流寄遞具有觸角長、交付快、覆蓋面廣等特點,因而在運輸銀行卡過程中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對此,檢察機關要結合辦案,主動加強溝通,推動物流寄遞業(yè)加強行業(yè)監(jiān)管,壓實企業(yè)主體責任,嚴把寄遞企業(yè)“源頭關”、寄遞物品“實名關”、寄遞過程“安檢關”。對于發(fā)現(xiàn)的涉大量銀行卡的包裹,相關企業(yè)要加強重點檢查,及時向寄遞人核實了解情況,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反映,防止銀行卡非法轉移。結合典型案例,督促物流企業(yè)加強培訓宣傳,通過以案釋法,提高從業(yè)人員的法治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防止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幫兇”。